活動說明

本頁整理「國外團客」與「銀髮族團客」兩案的申請資格、申請流程、請款方式與注意事項。

項目 國外團客申請 銀髮族團客
申請資格與限制
一、限非本國籍入境團體旅客 10 人(含)以上 (不含旅遊行程出發當日未滿 2歲之兒童及導遊、領隊、司機等)。
二、團體旅客須由海外入境,始具申請資格
三、行程必須安排至少2處經本府指定之屏東縣景點,並於景點拍團體照佐證。
*申請人須為國內合法立案之旅行業者
一、限本國籍團體旅客,每團旅客至少 10 (含)人以上。(不含旅遊行程出發當日未滿 2 歲之兒童及隨團人員如領隊、導遊、司機等)。
二、銀髮族群須達全團人數 1/2 以上。*銀髮族群定義:指旅遊行程出發當日已年滿 65 歲者。
三、行程必須安排至少2處經本府指定之屏東縣景點,並於景點拍團體照佐證。
*申請人須為國內合法立案之旅行業者
獎助內容

一、住宿費獎助:選擇住宿交通部觀光署旅宿網屏東縣境內合法旅宿業者,最高獎助旅行社每人每晚新臺幣500元;選擇住宿「屏東金鑰獎友善旅宿年度獲獎名單之旅宿業者,最高獎助旅行社每人每晚新臺幣1,000元。每團住宿獎助以4晚為上限。

二、交通費獎助:行程中搭乘合法交通工具(如遊覽車、高鐵、臺鐵、交通船或客運等),最高獎助旅行社每人新臺幣500元。

三、交通費加碼獎助:非自高雄及屏東入境之旅行團,每團加碼獎助交通費新臺幣1萬元。本項加碼獎助需有申請前款交通費獎助始可申請。

一、住宿費獎助:選擇住宿交通部觀光署旅宿屏東縣境內合法旅宿業者,最高獎助旅行社每人每晚新臺幣500元;選擇住宿「屏東金鑰獎友善旅宿」年度獲獎名單之旅宿業者,最高獎助旅行社每人每晚新臺幣1,000元。每團住宿獎助以4晚為上限。

申請流程與期限

步驟一、線上填寫表單:旅行業者於團體行程結束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在本網站提出線上申請

步驟二、紙本送件請款:線上申請完成後列印出申請表(表單上方會有申請編號,請注意務必要有此申請編號才為有效申請),並於線上申請完成後次日起 15 日曆天內,以一案一信封,採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送達本府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審查。

附註:於116年6月1日至116年6月3日出團之團體,得延長受理時間至116年7月31日,預期不受理。

步驟一、線上填寫表單:旅行業者於團體行程結束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在本網站提出線上申請

步驟二、紙本送件請款:線上申請完成後列印出申請表(表單上方會有申請編號,請注意務必要有此申請編號才為有效申請),並於線上申請完成後次日起 15 日曆天內,以一案一信封,採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送達本府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審查。

附註:於116年6月1日至116年6月3日出團之團體,得延長受理時間至116年7月31日,預期不受理。

應備文件清單
  1. 申請表(附件一)。
  2. 領據(附件二)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3.  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三)。
  4.  切結書(附件四)※ 需旅客同意。
  5.  獎助項目支出憑證影本(附件五):
       (1) 本縣合法旅宿業之住宿費支用單據影本。
       (2) 合法交通業者之交通費支用單據影本:如租賃遊覽車之發票或單據;或搭乘高鐵、臺鐵、交通船、客運之票根或購票證明。                        ※住宿費及交通費支出金額,未達獎助上限,以實際支出金額獎助
  6.  交通費加碼獎助佐證資料:全團旅客團體購票證明文件影本(如登機證、開票紀錄等)。
       ※ 交通費加碼獎助每團固定獎助新臺幣 1 萬元,不隨實際支出金額調整獎助金額。
  7.  屏東縣景點團體合照至少 2 張(附件六,需不同景點),須於本府指定景點拍攝(景點清單如附件七)。
  8.  實際出團行程表(全程行程,可包含屏東縣以外之行程)。
  9.  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影本(證明書)、團員旅遊保險證明書(需經保險公司核章)。
  10.  非本國籍入境團體旅客名單:含序號、姓名(隨團人員請註明)、生日、國籍、護照號碼或入臺簽證號碼等足資證明旅客身分之基本資料(如因當地法律規定限制無法提供者,請檢附相關證明)。
  11. 境外組團旅行社簽章文件影本
  12. 除上述資料,本府得視實際情況要求旅行社提供補充文件(例如 GPS/行車紀錄),申請單位不得拒絕提供。
  13. 申請文件每一頁都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1. 申請表(附件一)。
2. 領據(附件二)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3. 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三)。
4. 切結書(附件四)。
5. 獎助項目支出憑證影本(附件五):本縣合法旅宿業之住宿費支用單據影本。

    (1) 本縣合法旅宿業之住宿費支用單據影本
     ※住宿費支出單據金額,未達獎助上限,以實際支出金額獎助。
6. 屏東縣景點團體合照至少 2 張(附件六),須於本府指定景點拍攝(景點清單如附件七)。
7. 實際出團行程表(全程行程,可包含屏東縣以外之行程)。
8. 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影本(證明書)、團員旅遊保險證明書(需經保險公司核章)。
9. 旅客名單:含序號、姓名(隨團人員請註明)、身分證字號、生日。旅客須為中華民國國籍(華僑持外國護照不予認定)
10. 65 歲以上旅客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駕照等能證明年齡之證件)。
11. 除上述資料,本府得視實際情況要求旅行社提供補充文件,申請單位不得拒絕提供。

12. 申請文件每一頁都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注意事項
  1. 申請對象僅限國內合法立案之旅行業者
  2. 若同時符合【國外團客】與【銀髮族團客】申請資格,請擇一方案申請
  3. 旅客須自海外入境,始具申請資格
  4. 本計畫採先申請、先審查方式辦理,經費用罄後,即停止受理申請。
  5. 申請文件每一頁均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6. 每家旅行社申請總件數以50團為上限(總公司及分公司合併計算)
  1. 申請對象僅限國內合法立案之旅行業者
  2. 若同時符合【國外團客】與【銀髮族團客】申請資格,請擇一方案申請
  3. 本計畫採先申請、先審查方式辦理,經費用罄後,即停止受理申請。
  4. 申請文件每一頁均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5. 每家旅行社申請總件數以50團為上限(總公司及分公司合併計算)

國外團客申請

申請資格與限制
一、限非本國籍入境團體旅客 10 人(含)以上 (不含旅遊行程出發當日未滿 2歲之兒童及導遊、領隊、司機等)。
二、團體旅客須由海外入境,始具申請資格
三、行程必須安排至少2處經本府指定之屏東縣景點,並於景點拍團體照佐證。
*申請人須為國內合法立案之旅行業者
獎助內容

一、住宿費獎助:選擇住宿交通部觀光署旅宿網屏東縣境內合法旅宿業者,最高獎助旅行社每人每晚新臺幣500元;選擇住宿「屏東金鑰獎友善旅宿年度獲獎名單之旅宿業者,最高獎助旅行社每人每晚新臺幣1,000元。每團住宿獎助以4晚為上限。

二、交通費獎助:行程中搭乘合法交通工具(如遊覽車、高鐵、臺鐵、交通船或客運等),最高獎助旅行社每人新臺幣500元。

三、交通費加碼獎助:非自高雄及屏東入境之旅行團,每團加碼獎助交通費新臺幣1萬元。本項加碼獎助需有申請前款交通費獎助始可申請。

申請流程與期限

步驟一、線上填寫表單:旅行業者於團體行程結束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在本網站提出線上申請

步驟二、紙本送件請款:線上申請完成後列印出申請表(表單上方會有申請編號,請注意務必要有此申請編號才為有效申請),並於線上申請完成後次日起 15 日曆天內,以一案一信封,採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送達本府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審查。

附註:於116年6月1日至116年6月3日出團之團體,得延長受理時間至116年7月31日,預期不受理。

應備文件清單
  1. 申請表(附件一)。
  2. 領據(附件二)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3.  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三)。
  4.  切結書(附件四)※ 需旅客同意。
  5.  獎助項目支出憑證影本(附件五):
       (1) 本縣合法旅宿業之住宿費支用單據影本。
       (2) 合法交通業者之交通費支用單據影本:如租賃遊覽車之發票或單據;或搭乘高鐵、臺鐵、交通船、客運之票根或購票證明。                        ※住宿費及交通費支出金額,未達獎助上限,以實際支出金額獎助
  6.  交通費加碼獎助佐證資料:全團旅客團體購票證明文件影本(如登機證、開票紀錄等)。
       ※ 交通費加碼獎助每團固定獎助新臺幣 1 萬元,不隨實際支出金額調整獎助金額。
  7.  屏東縣景點團體合照至少 2 張(附件六,需不同景點),須於本府指定景點拍攝(景點清單如附件七)。
  8.  實際出團行程表(全程行程,可包含屏東縣以外之行程)。
  9.  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影本(證明書)、團員旅遊保險證明書(需經保險公司核章)。
  10.  非本國籍入境團體旅客名單:含序號、姓名(隨團人員請註明)、生日、國籍、護照號碼或入臺簽證號碼等足資證明旅客身分之基本資料(如因當地法律規定限制無法提供者,請檢附相關證明)。
  11. 境外組團旅行社簽章文件影本
  12. 除上述資料,本府得視實際情況要求旅行社提供補充文件(例如 GPS/行車紀錄),申請單位不得拒絕提供。
  13. 申請文件每一頁都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注意事項
  1. 申請對象僅限國內合法立案之旅行業者
  2. 若同時符合【國外團客】與【銀髮族團客】申請資格,請擇一方案申請
  3. 旅客須自海外入境,始具申請資格
  4. 本計畫採先申請、先審查方式辦理,經費用罄後,即停止受理申請。
  5. 申請文件每一頁均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6. 每家旅行社申請總件數以50團為上限(總公司及分公司合併計算)

銀髮族團客

申請資格與限制
一、限本國籍團體旅客,每團旅客至少 10 (含)人以上。(不含旅遊行程出發當日未滿 2 歲之兒童及隨團人員如領隊、導遊、司機等)。
二、銀髮族群須達全團人數 1/2 以上。*銀髮族群定義:指旅遊行程出發當日已年滿 65 歲者。
三、行程必須安排至少2處經本府指定之屏東縣景點,並於景點拍團體照佐證。
*申請人須為國內合法立案之旅行業者
獎助內容

一、住宿費獎助:選擇住宿交通部觀光署旅宿屏東縣境內合法旅宿業者,最高獎助旅行社每人每晚新臺幣500元;選擇住宿「屏東金鑰獎友善旅宿」年度獲獎名單之旅宿業者,最高獎助旅行社每人每晚新臺幣1,000元。每團住宿獎助以4晚為上限。

申請流程與期限

步驟一、線上填寫表單:旅行業者於團體行程結束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在本網站提出線上申請

步驟二、紙本送件請款:線上申請完成後列印出申請表(表單上方會有申請編號,請注意務必要有此申請編號才為有效申請),並於線上申請完成後次日起 15 日曆天內,以一案一信封,採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送達本府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審查。

附註:於116年6月1日至116年6月3日出團之團體,得延長受理時間至116年7月31日,預期不受理。

應備文件清單

1. 申請表(附件一)。
2. 領據(附件二)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3. 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三)。
4. 切結書(附件四)。
5. 獎助項目支出憑證影本(附件五):本縣合法旅宿業之住宿費支用單據影本。

    (1) 本縣合法旅宿業之住宿費支用單據影本
     ※住宿費支出單據金額,未達獎助上限,以實際支出金額獎助。
6. 屏東縣景點團體合照至少 2 張(附件六),須於本府指定景點拍攝(景點清單如附件七)。
7. 實際出團行程表(全程行程,可包含屏東縣以外之行程)。
8. 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影本(證明書)、團員旅遊保險證明書(需經保險公司核章)。
9. 旅客名單:含序號、姓名(隨團人員請註明)、身分證字號、生日。旅客須為中華民國國籍(華僑持外國護照不予認定)
10. 65 歲以上旅客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駕照等能證明年齡之證件)。
11. 除上述資料,本府得視實際情況要求旅行社提供補充文件,申請單位不得拒絕提供。

12. 申請文件每一頁都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注意事項
  1. 申請對象僅限國內合法立案之旅行業者
  2. 若同時符合【國外團客】與【銀髮族團客】申請資格,請擇一方案申請
  3. 本計畫採先申請、先審查方式辦理,經費用罄後,即停止受理申請。
  4. 申請文件每一頁均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5. 每家旅行社申請總件數以50團為上限(總公司及分公司合併計算)

申請與請款流程

兩案流程大方向一致,先完成線上申請並通過審核,再依核准內容辦理請款。

申請帳號

        

線上申請

下載附件表單

紙本寄件申請